你真的知道怎么准备LSAT吗
关于怎么准备LSAT这个话题我一直想写,也是在后台收到最频繁的问题。
今天决定一气呵成写出来,是下午上班的时候在耶鲁法学院中国人的小群里面看到了有人发了这个:
主讲人之一确实是我们耶鲁法学院毕业的,也确实一直让我们很惊讶得觉得这位兄弟真是心怀大志,毕业后居然搞起了面对中国市场的留学中介/考试培训服务。然后群里大家开始讨论起了“两千块钱上一个关于LSAT的网课”到底值不值。
我的结论是不值。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主旨有两点,第一是(免费)给你们系统讲讲LSAT的备考理论,第二是根据我的理论实际分析一下在备考时,什么样的钱值得花、什么样的课值得上、以及这个两千块钱的知乎live为什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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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LSAT已经是五年前了,2012年,分数不高,168,所以大学毕业申请法学院的时候只申到了T14里面的最后一名乔治城,法学院第一年结束才拿全A转学到了耶鲁。但是我男票在我们当年是一个考LSAT不折不扣的奇迹,也是陆本的他大三考了175,所以才几乎一张白纸的简历直接去了哥大。
当然,前浪死在沙滩上,这种标准化考试中国人的分数自然是年年赛高。比我低两届的一个北大学妹后来在本科期间考了180,去了哥大成为了我男票的学妹。有趣的是她男朋友跟我一样从乔治城转学到了耶鲁,于是我们两对纽黑文和纽约的异地情侣正好反过来——她男朋友在耶鲁,我男朋友在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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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定要LSAT考得高的人才能讲怎么备考LSAT?
当然不是。如果让我男票来写这篇文章,估计以他的表达能力最多能憋出几百个字。
更重要的是,LSAT本身并没有什么“诀窍”,是只有拿高分的人才能理解并讲给你听的,可能很多拿高分的人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能考得这么高。也许ta能讲讲怎么备考,但你听了可能还是云里雾里——这备考过程看起来也没啥特别阿?为啥人家能拿180我连题都做不完?
难道是LSAT拿高分是一种代代秘传的天赋?只有具备某种基因的人才有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能力?
当然不是,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不信你就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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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LSAT拿高分到底需要什么能力”之前,不如先想想,学法律需要什么样的能力。
这里只讨论美国的法学教育——毕竟根据我有限在中国读法学的经验,两者要求的能力非常不同。LSAT这样一个作为从普通大众中筛选出适合做律师的一帮人的考试,自然与读法律或做律师要求的能力紧密相连。
最近在看传说中的神书《未来简史》,男票为了跟我呼应在看这个作者写的上一本《人类简史》。有一天我神神叨叨的问他:你知道人类为什么能够爬到食物链顶端,成为地球上最厉害的生物吗?
这是《未来简史》提到的理论,我看完之后觉得非常厉害,有种被抓住要害的感觉,想直接也来震撼一下男票。
结果这家伙想了想说:因为人类能想像出不存在的东西。
我:?????你怎么直接就把标准答案说出来了!!
他:因为这作者在《人类简史》里也是这么写的啊!!合着他说来说去两本书都是换汤不换药的一个理论?
不管怎么说,这个理论我是服的:人类之所以能一代代进化到食物链顶端,是因为人类有大规模协作的能力。这个“大规模”不仅仅指的是几千人几百人,而是整个世界、贯穿古今的所有人类,都可以用某种方式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相连,利用彼此来搭建起一个社会。
而人类为什么能够和距离和时间都极其远的同类进行“合作”?
中学生为什么能学到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又为什么能登上几千年前中国人建造的长城?我为什么在学着几百年前美国人造出来的宪法?
因为人类具有将具体事物抽象化的能力,能利用抽象的方式彼此交流,传达信息,甚至想像出不存在的媒介、制度、理念来在宏大的规模上协调整个人类群体的行为。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钱。人类是几十万年的生物演化进程里,唯一能想象出“用一张纸来作为交换价值”这个系统的生物。有了货币,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才得以成立,我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买一瓶可乐,只要准备一张纸币就可以了。
而除了货币,人类社会越进步,抽象化的程度越高,比如说金融系统、各种衍生品、交易所、基金、股票、公司……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如果你关注我有两个月以上,那你可能会联想到这篇文章:
里面提到过,“做Outline” 所代表的,其实是一种从具体现象中抽象出背后的规律,再用总结好的规律来解释并预测现象的发展的思维方式。
呐,因为法律运行的本质就是这样的啊。
《未来简史》这本书我才看到一半,不知道作者后面会不会用他的理论来解释法律。不过他的核心论点一出,我立刻联想到了自己的职业。想像出不存在的东西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人类的协作——这不就是律师干的事吗!法律不就是最典型的一种“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却规范了整个人类社会的行为,甚至促进了某一时代人类行动的方向吗?
关于法律是怎么促进社会变革的请自行复习:《妇女节特别篇 | 她们改变了美国女权运动的历史(下)》
来美国读了法学院以后就知道,案例之所以难读、法律之所以难学、法学院第一年之所以人间地狱,哀嚎遍野,是因为在短时间内涉及了大量强度极高的抽象化思考。
人类最擅长处理哪种信息?
直观的、未经过任何加工的、甚至是在人类现代社会开始发展之前就存在的信息。比如说其他人类的动作、表情和表演,所以影视剧是任何人类都能理解的表达形式。学会说话的小孩子不需要任何后天训练也能看懂动画片,就是这个道理。
人类不擅长处理哪种信息?
不直观的、经过后天加工的、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化的信息。最笼统的分类是任何以书面文字为基础的信息——任何人类都必须经过读写训练才能自由处理这类信息。甚至伴随人类进化的一个过程就是将直观的信息抽象成文字,再广泛传播的过程。
而这类信息的复杂程度也有难易之别,训练强度不够大的人类,没有办法处理更高层次的信息。一个只上过小学的人,让ta自学宏观经济学,ta大概连最基本的入门教材都读不懂,但是如果你让我一个读完了美国JD的人去学一门经济学的课,我掌握这门知识需要的只是时间。
人类教育程度的高低,本质上就是处理抽象信息能力的高低。复杂信息的本质是高度抽象化,而不是信息的多寡。
所以读法律到底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能力?答案就在这里了。
从在美国法学院上第一节课开始,就能发现法学院对人思维能力的几大要求之一就是抽象化思考。
比如说法律不仅是眼前的法律条文,而是要分为level 1, level 2, 和 level 3。(《美国法学院的第一课》)
比如为了写memo做案例检索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例读下来,而是先分析每个案例背后体现的几点法律规则,再按照memo中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根据issue排列好所有案例,放到case chart里,根据案例的抽象规律进行重组。(《干货 | 漫谈法律英语写作(二)》)
比如说彻底掌握一门法学课,要求的并不是把每个案例都背熟,而是要根据考试题的要求,量体裁衣的把案例中会考到的东西,重新根据新的逻辑抽象出来并整合到一起,做成一份outline。(《Outline到底怎么做?法学院制胜指南三步走》)
我写过的这么多法学干货,我三年JD学习、写作、思考的心得体会,无不是在通过授人以渔的方式,来跟你们讲讲我是怎么进行抽象化思考的。
不管是outline还是case chart,本质都是一样的。想把法律读好,从根本上需要一种根深蒂固的能力:擅长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看出抽象出来的逻辑,并且对这种高度抽象的逻辑运用自如,能用来反过来解释具体问题,能与人讨论,甚至能对逻辑本身进行多层抽象、交叉思考,得出跨领域甚至跨学科的结论。
你问我什么样的人能做到这样?请自行复习:《法与经济学的未来是啥?都闪开让最厉害的人来答!》
你看,像我现在这样用人类进化的本质来解释读法律所需要的能力,本质上也是一种“抽象出逻辑再用逻辑来解释具体问题”的抽象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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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化思考人人都会,但是能力有高有低。这种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残酷的区分出了“LSAT考得上170”和“LSAT考不上170”,“法学院GPA特别高”和“法学院GPA特别低”的两帮人。
往大了说,在文科内,金融、法律、咨询这种需要大量抽象化思考的工作,工资之所以比需要的思维方式更直观,对抽象思考能力要求低的工作,比如说秘书、校对、行政的工资要高,也是这个道理。
小朋友也能进行最简单的抽象思考,比如爸爸跟上幼儿园的小姑娘说:妈妈说了,我们家所有人在晚上十点以后不能吃甜的东西。
那小朋友肯定能明白这个”rule”的两个”issues”是所有人和甜的东西,并依此类推出眼前的”facts”, 即——我作为家里的一个人,晚上十点以后不能吃甜的棒棒糖。
那如果rule和facts都变得复杂的一万倍呢?rule本身要读上语言抽象、各种交叉引用的案例三十页,facts也有洋洋洒洒几千字,而且issue也不只两个,而是十几个。小朋友还能轻而易举的把逻辑理顺并得出结论吗?
自然是不能的。为什么?
一个人的抽象思维能力,笼统来说可以从两个角度概括。
一个是大脑处理抽象信息的速度,另一个是能接受信息的抽象程度。
先说速度。假如说同样是看一篇一百页的案例,或者是一个一百多页的并购协议,我大概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可以把全篇的逻辑理顺,主要问题总结出来,并且能直接给第三人口述大概框架和争议点。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但是也许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也许要看上几个小时,放在大学时英语还不好的我来看,估计得看上好几天。
自然,对抽象信息处理越快的人,在法律这个领域走的就越高。
拿法学院第一年考试来说,看完案例要花一个小时总结出规则和争议的学生,相比起只需要花二十分钟的学生,肯定是后者成绩更好,因为ta有更多的时间去把整个学期的知识融会贯通,不断强化自己对知识的逻辑化理解。
除了速度,这个能力的另一层要点就是最多能处理多抽象的信息。
一个只接受过小学教育,之后再没有尝试过进行任何高强度的逻辑思考的人,也许你给ta一个星期的时间来读这个一百页的案例,ta也无法把逻辑理顺并告诉你怎么适用到眼前的情况。
我大二的时候在中国政法上郭琛老师的美国宪法课,一个学期下来案例都读的糊里糊涂,期末作业是读纽约时报诉苏利文这篇宪法判决并写case brief,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
当时我觉得——一个星期这么久,有什么不会的?虽然当时英语也不咋地,但觉得时间充足,我大不了把所有不认识的单词都查出来,再反反复复读上几遍,总能揣摩明白的。
结果我那时候花了两天的时间先是查生词,每一页都被我密密麻麻的标上了中文,再蠢蠢的把判决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可还是觉得云里雾里,明明每一句话单独都看得懂,可是连起来看就是搞不明白案子的争议点在哪里,法官又是通过什么样的逻辑论证得到这个结论的。
最后case brief是憋出了好多页,可基本是挑中心句子改写,我根本就没理清楚过那个判决的逻辑。
巧的是,前几天我想查一下美国诽谤罪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关系,就又把这个判决找出来看,二十分钟就读完了,而且觉得自己耳清目明,思路清晰,大法官的论证思路从看似繁复的句子中抽象了出来,跳跃在空中,重新排列组合,我能清楚地看到不同逻辑框架下的架构和模型,并轻而易举的找到自己想要的问题的答案。
就好像电脑的cpu,除了信息处理速度,你还会关心它的马力有多强,最多能运行多复杂的算法。
抽象思维能力的两条支柱就在这里:信息的复杂抽象程度,和处理复杂信息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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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LSAT到底是考什么?文章写到一半,我终于进入正题了。
但是你没发现我是按照逻辑线索一点点抽丝剥茧来讲吗?只有把前面那一大串都讲清楚,你才能真正明白LSAT的本质。
LSAT分为三大块,阅读、logic games、和logical reasoning,写作不算分先不谈。前三项都是对抽象思考能力的考验。
先说阅读——众所周知LSAT的阅读通常都是一篇学术文章,抽出其中最关键的衔接和总结语句,拿掉中间的论证环节,组成一篇浓缩性超级高的专业文章。在读这种东西的时候,必须进行高度的抽象思考,透过语句看到信息背后的逻辑,再按照逻辑线索来看下一段,一篇文章读完,脑子里要有一个大概的框架,和论证因果,然后才能去做题。
比如说下面这篇LSAT阅读文章——不用读完,直接拉到下面看我讲,感兴趣的可以读完这篇文章自己回来读题。
版权法应该加强对放在网络上作品的保护吗?
加强保护会影响信息流通。
A未经允许创建链接跳到B的网络文章,算是侵犯了B的版权吗,就好像私自印了B的实体书流通出去一样?
然后就来了一个大招——一个看起来很长的类比段落。这段在说啥呢?创建链接跟私自印书并不一样,因为链接能不能跳转过去不是创建链接的人说了算,而是被链接的网站说了算。这就好像A的电话设置了自动答复,而B把A的电话号码给了别人一样,那A的电话到底谁能打通还是A说了算呀,设置密码让陌生人打不通电话/无法访问网站,不就可以了?
要想明白类比是怎么运行的,必须要理解事物的共性,那就要求看破例子后面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再和其他事情的抽象出来的理论做对比。
所以,创建链接不能保证链接可用 -> 跟私印分发实体书不一样 -> 网络上创建链接跳转到别人的网站不算侵权 -> 没有必要加强版权法,因为网络上的原创者可以控制别人能到看到自己文章,而且会影响信息流通。
一篇文章读下来,要能做到逻辑通透,无用的信息都成了模糊的背景,只剩下最核心的框架和因果。
而这些被抽象出来的逻辑,能够让你彻底理解文章的论证套路,并能在你脑海里跳跃交叉,自由组合,让你看到清晰的脉络和潜在的逻辑断层。
比如说,上面那篇文章的逻辑照这样一理后,轻而易举的就能想明白:
创建链接和电话留言机的共性是 = 是否是原始来源的A控制了谁能获得原始信息
所以作者的意思是如果A能控制原始信息,那么就不算侵权。(?)
所以作者的意思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A能控制信息,不算侵权,就没必要加强版权保护。(?)
这个论点本身当然是很扯蛋了,不过这不是重点。把逻辑搞清楚再来看后面的题简直是so easy:
问你电话留言机的例子什么作用?啊我三秒钟就能做出来啊,这解释了什么样的原理能解决“创建链接算不算侵权”的法律问题嘛:取决于谁能控制原始信息的开放渠道。
这一套四十六路拳法打下来,基本就是很典型的抽象性思考了。这种思考方式,LSAT只是一个起点,真正开始读法学院、读案例、做Outline、写论文、工作后开始看复杂的交易文件,都不得不依赖并不断提升这种能力,日夜不间歇。
这就是“法律性思维”的本质嘛——think like a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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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LSAT考高分来说,要明白抽象思维能力的这两个方面:处理信息的速度和信息本身的深度。
信息本身的深度,就是你读上面那篇文章,在不看我的分析的情况下,能不能自己慢慢捋出来这一套东西。对于LSAT来说,大部分人是可以的,但是在法律领域,更往上来说,我不觉得没经过训练的大部分人可以看懂一份并购协议,或者一篇并非科普性质的法学论文。
但是对大部分未经过训练,慢慢读就能读懂,和一小部分花时间也读不懂的人来说,有一条捷径可以走,来达到考LSAT对“能处理信息的深度”的要求。
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或者一个教育系统带着你,掰开了揉碎了把文章和logical reasoning的逻辑讲给你听,就像我刚才分析那篇文章一样一摸一样的工作,只是重复做上很多遍。
这个过程能让你省略自己琢磨着什么叫抽象性思维,考LSAT这些破题需要怎么抽象,对基本的抽象套路有简单的概念,不再是一脸懵逼的做题。
但是,这个过程的作用也仅仅如此了——对于LSAT拿高分而言,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不能走捷径的,主要有两点。
第一,达到能处理LSAT试题复杂程度的信息,还需要基本的英语能力。
这一点大概不适用于美本的同学,可是我和男票作为陆本开始准备LSAT的时候,阅读水平其实还达不到我认为的能考LSAT的“底线”。
这个“底线”是个没有办法量化的概念——因为它跟上面讲到的、可以通过捷径代替的基本抽象性思维的能力共同作用于一个标准: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做完题。
众所周知LSAT有五个section,每个section 35分钟,考试时严格计时,如果你35分钟之内题都做不完,自然说明你的大脑思维的深度还不足以处理这些信息。
一个是原因是英语水平。我们在做题的时候,要求能透过信息直接抽象到背后的本质,那快速理解信息的意思就非常重要。对目标语言的熟悉,能够快速切分复杂的从句,直接透过语言表达转化成大脑可以理解的信息,再分解信息抽象逻辑,是两层手续。
没有第一层,自然就没有第二层。如果处理语言都要额外的时间,跟别提迅速将信息转化成抽象的逻辑了。
达到语言的“底线”唯一的办法就是练习,让自己做阅读能快速理解信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我们当时是做了半年的LSAT题,才勉强达到底线水平,现在想想有些浪费真题,还不如去做托福或者GRE阅读。
第二,即使能处理一定深度的信息,还必须锻炼处理这种信息的速度。
换句话来说,就是在同样的时间里,你能比别人抽象出更多层逻辑,对论证的思路和本质理解的更透彻,甚至能迅速找到文章/试题逻辑的薄弱点。
比如说,你需要多长时间能看完上面那道例题并处理出我给出的分析?有人要半个小时,有人要十五分钟,有人只要五分钟。这就是能力不同的体现。
LSAT抽象思维能力的两大支柱——处理信息的速度和信息本身的深度——后者仅仅是你可以挑战LSAT的底线,而前者才是考了175和考了168的人的差别。(没错,说的就是我和我男票。)
而这种处理信息的速度怎么锻炼?同样没有捷径。
就好像锻炼肌肉一样,要训练、营养、休息,我这么多年下来,抽象思维的能力一直在增长,感觉跟练肌肉差不多——每天都练,多吃多睡,能力值稳步增长。
关键在这个“练”——练肌肉的人是怎么练的?我增肌那会儿一天五组动作,练到肌肉脱力,拿手机都颤的时候才回家。
练脑子也是一样啊!抽象思维能力本身不就可以理解为脑子上的肌肉么?
所以你要每天都做这种思维训练——计时做LSAT真题就是最好的方式,每天使劲用脑子去抽象东西,去挖掘信息背后的逻辑和本质,去反复考究文章的论证思路和缺陷,用秒表计时争分夺秒的去思考。
这个过程坚持下来,你就像增肌的人一样,不知不觉会迎来自己的变化。不一样的是,健身的人肌肉是可见的,而你脑子思维能力的变化却是无形的,只有在你下一次做题的时候,发现比上一次快了一分钟,发现错误又少了一点,发现一篇阅读下来能想到的逻辑问题又多了一点。
但是,一定要自己流血流汗(?),做题做到脑子一片空白那样去坚持。
这个过程任何人都帮不了你——就好像任何健身教练、减肥经验、减肥食谱,都帮不了整天长在床上不去运动的你获得好身材。
LSAT想拿高分,以及想在法律这条路上走的更远,唯一且最真理的办法就是日复一日的训练,每天都花五个小时以上在逻辑思考上,在分割信息抽象论证上,要想,要使劲儿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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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跟男票一起准备LSAT那会儿,他就比我“训练”要更加刻苦,所以他比我分高。
我们一共考了两次,第一次复习了半年,考了之后没要成绩cancel了,那之后才基本达到了能做完题,达到我所谓的“能够处理这个程度的复杂信息”的水平。
那之后,才开始了对“处理信息速度”能力的训练和突破,方法就是风雨无阻的每天去模考——两个人找一个空教室,计时,35分钟一个section,考虑到考试时会有加试的情况,做五个,中间休息半个小时。
这个模考的过程就可以类比为健身时的力量训练,只有坚持练的人才能看到能力的突破。
我男票是个思维非常简单,有了固定的程序就会雷打不动的去执行那种人。有目标的时候,自律性极高,说干就干,绝不拖延。
第二次备考的半年,他真的几乎每天都在模考,每天五个section。
我则经常晚上熬夜,早上不起,找各种理由不去模考。那时候我们俩还是大学好基友,我只好早上装作来大姨妈,装作感冒,装作有课老师点名的糊弄他也糊弄自己,逃避着模考这一“思维训练”的痛苦过程。
对啊,“训练”当然是痛苦的。如果你有健身的经验,就知道一组动作十个rep做下来,最后的两下会特别酸,那是一种让你又疼又累,心里发慌,觉得难以坚持只想回家躺下的状态。
LSAT模考、或者说一切对“抽象性思维”的严格训练也是如此。你会觉得眼前的信息明明单独来看是理解的,但是放在一起就不对劲,看完一句话有点走神,回头再看还是连不上,脑子有点直,有点木,有点绕到死胡同出不来的感觉,旁边的时间还在滴答滴答的走,提醒着你在严格的时间要求下进行思维训练是多么艰难的事情。
用我男票的话说,那是一个上午模考下来,感觉脑子都不会转了,必需下午回去看两集top gear缓冲一下。
现在终于可以回答文章最开始提出的问题了——那些LSAT考高分的人,没有不传之秘,也没有天赋异禀,而是通过了一段时间让人不太舒服的思维训练,获得了这样一种高速处理复杂信息的能力。
天赋的因素自然是有的,我还是觉得锻炼脑子跟锻炼肌肉没有本质区别——有的人增肌快,身体内激素水平好,练两下就长肌肉,有的人就见效比较慢。
自然也有天生逻辑思维比较好,能力成长的很快,或者由于之前学科、工作的相关性,而已经通过其他场合获得一定程度这种能力的人。
但是不管是谁,不经过任何训练把LSAT考到175以上都是不太现实的。也同样不管是谁,经过日复一日的坚持训练,能力的提升是一定的,我甚至觉得有基本大学逻辑思维水平的人,通过正确的训练达到168应该不是问题。
所以,最关键的还是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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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了一大圈,现在回到文章开始提到那让我觉得不那么舒服的LSAT广告了:什么样的课程值得买?在准备LSAT上什么样的钱值得掏?
先说一句:任何不强调自我训练的重要性的LSAT课程都是耍流氓。
这就好像一个健身教练跟你说:你看啊!你看我的肌肉!看我发达的二头!看我迷人的微笑!看我专业的健身资格和比赛成果!你觉得你自己不够强壮吗?身材不够好吗?跟着我练吧!只要你交了这两千块钱,跟着我练,你一定能又美又壮的!
所以首先要认识到的一点是,对于LSAT考高分抽象思维能力的两大支柱——处理信息的速度和信息本身的深度——来说,LSAT课程只能在“信息本身的深度”上给你很有限的帮助,且无法替代你自身(1)英语能力的成长和(2)处理信息速度的提高。
任何课程不先理清这一点,而强调自己的课程在无需上述(1)和(2)的作用下就可以对付过钱的消费者起到提到思维能力提升的效果,在我看来都是虚假宣传。
而对于课程能给你起到的那有限的作用,即,帮助你去快速理解LSAT信息背后的逻辑套路和体系,也要想清楚什么样的课程最值得买。
关于这一点,跟我上面提到的“LSAT考得高的人不一定明白自己为什么考得高”,是一个道理。
什么样的人能帮你快速理解LSAT复杂信息背后的逻辑?
我觉得,这个人自己LSAT考的多高并不重要,只需要(A)ta达到了“处理深度信息”的基本水平,(B)ta讲的好,善于沟通,能让你听的不费力。
强调(A),是因为这个人拆分出来的逻辑和思路,必须是正确的,也就是必须具有LSAT高分两大支柱的其一。两大支柱的其二,也就是直接决定你LSAT分数的处理信息的速度,对于讲课完全不重要。
这非常好理解——对于听课人来说,这区别只是讲课的人花多少时间在备课上了,对于ta花钱买到的“讲解捷径”的服务质量并无差别。
那什么有差别?讲课人讲的好不好,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复杂的逻辑讲的通透、有趣,让你快速入门掌握套路,决定了这个LSAT课值不值。
并不是每一个擅长快速处理复杂信息、具有高度抽象思维能力的人,都擅长同样把高度复杂、涉猎广泛的信息以清晰易懂的方式传递出去的。
Input和Output需要的技能是两回事儿,前者是后者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这篇文章讲的当然是Input的抽象思维能力,至于说和写这种输出的逻辑能力怎么锻炼,以后会慢慢写。
这堂两千多块钱的LSAT课,讲者自然是具备了(A)——处理深度信息的基本水平,但是他们具备(B)吗?他们甚至都不是中国人啊,怎么可能深入浅出的把LSAT讲明白吗?的确有一个中国人做助教,可这个人是谁?他具备(A)处理深度信息的基本水平吗?如果美国人具有(A),中国人具有(B),那这种还需要珠联璧合的讲课真的值两千多块钱吗。。。
所以从宣传角度来说,也许卖方自己认为这堂课的价值在于讲课的人具有LSAT两大支柱的第二点:极高的快速处理复杂信息的能力。但是我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种能力,对于LSAT课程的服务质量没有任何影响,最关键的还是讲的好不好。
我觉得写到这,我有必要利益相关一下了——肯定有人觉得,咦那既有(A)又有(B),即有处理深度信息的能力又讲的好的人,不是丹喵你吗?你这么怼人家是不是自己要开LSAT课?
呐,如果我要传授LSAT经验,一定是免费的,不开live,不收费阅读,不卖课,话放在这,不怕打脸,我上周刚宣誓成为纽约州执业律师了呢,说话算数。
原因就是,我对于走捷径的技能培养没有任何兴趣。给你们写干货、写科普、写考试经验、传播女权主义、解释美联航法律上的无理,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过程。是将我在日常生活中的思考和总结,通过逻辑的抽象,并有序且易懂的展现给你们的愉快经历。而写专业的东西,比如说法经济学和尽职调查实务,对我来说也是对知识的进一步消化和升华。
那把一道道LSAT试题掰开了揉碎了讲给人听有什么乐趣可言呢?既锻炼不到我的思维,也跟我的生活毫无联系。我既然薪水够花,啥都能买,有限的时间为什么要为了赚不需要的钱来做我不喜欢的事情?
所以怼这个课没有任何利益相关,纯粹是个人意见加上顺便科普早就计划的LSAT备考文,大家放心啦。
不过话说回来——什么样的知识经济是有意义的?这个荒谬的LSAT的课让我顺带思考了许多,知乎live这种模式,的确也不在传播知识或做真正的教育,而是在卖信息——内行人接触不到的信息。
我自己就卖过一次,讲美国法律行业求职,来钱之快让我简直心惊胆战,做了一次后果断收手,还是来公众号写免费长文吧。信息总归是有限的啊,卖完了卖什么呢?卖一次赚点快钱又有什么意义呢?又不好玩,信息卖的不够多还被人批评,我也不缺钱。
我真正想看到的知识经济,是做真正的教育——让没有机会去顶级学府读书的人,也能用可以接受的价格来接触到这些最美妙的知识。学习和思考是一件多快乐的事儿啊,为什么没人在这方面下功夫呢?为什么要鼓励消费者去走捷径,以为获得了信息便获得了全世界,而不是去脚踏实地的传播知识,普及教育?
希望有一天,能看到真正的“知识经济”而不仅仅是“信息经济”吧。
居然不知不觉写到凌晨三点
快请我喝咖啡!